李泰的声音清晰有力,带着一种沉痛与思虑:“故此,臣斗胆进言,可否借此案尘埃落定之机,由朝廷明发诏令,或于《贞观律》户婚律中增补细则,对民间借贷之利息,设定一个明确、合理且不容逾越的上限?例如,月息不得超过几分几厘,年息不得超过几何。凡超出此法定上限之利息,借贷人可不予承认,官府亦不予支持。欠款只还本金及法定利息即可。”
他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的核心——设定法定利率上限,超出部分无效。
“同时,”他继续补充,思路越发清晰,“应根据借贷金额多寡,规定不同的最短还款期限。例如,小额急贷,期限可短;但凡涉及田宅、店铺等重大产业抵押之大额借贷,必须给予足够的、合理的还款周期,如半年、一年乃至更长,严禁以短期高利榨取抵押物。此举,可在律法上断绝‘丁子琰’之流设局夺产的最大利器!”
“再者,”李泰目光扫过在场的几位宰相和刑部官员,语气恳切,“此法定利率及期限,当由户部、刑部、大理寺共议,参详各地民生、物价,定出一个既保护百姓不受盘剥,又不至于窒息民间正常资金周转的合理数额。并明诏天下,广为宣谕,使贩夫走卒亦知其权利所在。如此,方可正本清源,使此类悲剧,最大程度得以避免。”
第二条建议说完,殿内比方才更加安静,但气氛已然不同。
许多大臣,尤其是房玄龄、魏徵等人,眼中已露出深思之色。
李泰这条建议,不再是针对个案,而是指向了产生“通财赌坊”的土壤——不健全的借贷规则。
这已是从“惩治”上升到了“预防”和“立法”的层面。
他不仅指出了问题,还提出了相对具体且具有操作性的立法方向,甚至考虑了执行细节。
这份见识与务实,超出了许多人对这位“逍遥亲王”的固有印象。
李世民凝视着阶下侃侃而谈的李泰,深邃的眼眸中光芒微闪。
他未立刻表态,而是将目光转向了文官班列:“乔松、玄成、辅机,尔等以为,魏王这两条建议如何?”
房玄龄沉吟道:“陛下,魏王殿下第一条建议,老臣以为,可酌情考量。苏亶之罪,流刑已足抵其辜。流放之地略作调整,于法理无悖,于仁政有益,或可允准。至于第二条……”
他顿了顿,看向李泰的目光带上了明显的赞许:“殿下目光如炬,直指要害。民间高利借贷之弊,确为痼疾,前朝亦有,于今为烈。借本案之机,完善律法,设定利率上限,规范还款期限,实乃固本安民、防患未然之良策。老臣附议,可着户部、刑部、大理寺并御史台,详加议定条规,再呈陛下圣裁。”
魏徵亦点头:“老臣附议。魏王殿下第二条所奏,关乎民生根本,立法以制之,善莫大焉。”
压力再次微妙地转向长孙无忌。
他今日在苏亶量刑上已碰了个软钉子,此刻面对李泰这两条建议,尤其是第二条,几乎无可指摘、且得到宰相附议的建议,他若再反对,便显得毫无道理了。
长孙无忌心念电转,微微欠身,声音平稳无波:“陛下,魏王殿下心存仁念,虑事周详。第一条,体恤刑罚之别,彰显陛下宽仁,老臣以为可行。第二条,更是谋国之远见。高利盘剥,实为民间大患,早有整顿之必要。借此案立规,正当其时。老臣亦附议。”
三位重臣一致表态支持,尤其是第二条立法建议,几乎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。
这不仅仅是给魏王面子,更是因为这条建议本身,确实切中时弊,有利国计民生。
李世民的目光最后掠过太子李承乾。
李承乾端坐依旧,嘴角微扬,一双眼睛就黏在李泰的身上,满面红光,眉梢鬓角沾染得都是浓浓的得意与宠溺。
“嗯。”李世民终于缓缓颔首,脸上看不出太多喜怒,但语气已然缓和,“魏王所奏,确有可采之处。苏亶流放之地便改为夜郎吧。至于民间借贷立法规制之事……”
他略作沉吟,随即决断道:“便依魏王及诸卿所议。着民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大理寺卿,并御史大夫,共议民间借贷利率上限、还款期限等细则,务求详实可行,兼顾情理法度,一月内拟出条陈,再议。”
“陛下圣明!”众臣齐声。
李泰躬身谢恩:“谢父皇纳谏。”他退回自己的坐床,姿态依旧从容,仿佛刚才那番牵动众人心神的奏对,只是寻常闲谈。
然而,殿内所有人都知道,经此一事,魏王李泰在朝臣心中的分量,恐怕已悄然不同。
他不仅是一位受宠的亲王,更展现出了一种敏锐的问题意识、务实的解决思路,以及在关键时机敢于发声、并且能说得在理的胆识与能力。
长孙无忌悄悄看一眼李承乾,相比之下这个国之储君是不是有点太不长心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