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开庭那天,林暖暖被带进来的时候,整个人像霜打的茄子。
头发也没扎,披散着,眼睛肿得跟核桃一样。
她婆婆坐在旁听席,抱着两个孩子,一看见我就咬牙切齿。
法官进来,所有人起立。
判决书很长,但核心就几句话。
被告人林暖暖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
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二百二十四万八千元。
林暖暖听完,整个人愣住了。
“五年?”
她喃喃自语。
“五年……”
然后她突然尖叫起来。
“凭什么!我就是卖了一辆车!凭什么判我五年!”
法官敲锤子。
“安静!”
林暖暖不管了,她抓着被告席的栏杆,冲着我喊。
“李潇潇!你满意了!你高兴了!你要把我逼死!”
我没说话。
她又冲着法官喊。
“法官!我两个孩子还小!一个五岁一个七岁!我坐五年牢,出来孩子都不认得我了!求求你轻判!求求你了!”
法官说:“判决已经作出,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。”
“我上诉!我上诉!这判得太重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