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直接打车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。
大厅快下班了,我取了号,坐在等候区,像坐在刀尖上。
轮到我的时候,窗口工作人员看了眼信息,抬头问我:“您是房屋所有权人林知夏吗?”
一句话,像把最后那点侥幸全掐灭了。
我把身份证递过去,声音还算稳。
“我不是,我是实际付款人,我想查询一下这套房的登记信息,还有办理过程。”
工作人员看了我一眼,见多了这种事,没露什么表情,只说:“涉及他人隐私,详细信息不能全部给您,但您可以申请调阅部分材料。如果您有纠纷,建议走司法程序。”
“这套房是全款买的,钱是我出的。”
她大概看我脸色不对,语气放缓了点。
“您先别急。根据系统显示,房屋购买合同签约人是林知夏,登记申请材料也齐全,流程上已经办完了。”
我脑子嗡的一声。
“购房合同签约人是林知夏?”
“是。”
“怎么可能?”
我明明记得那天去售楼部,合同上签的是我的名字。
因为签了很多页,我还拍照发给沈清和,说终于有家了。
工作人员看我一脸不信,提醒我:“您可以调您自己当时保存的资料。如果涉及伪造签字、虚假授权,建议报警并起诉。”
我谢过她,拿着申请单出来,坐在台阶上翻手机。
越翻,心越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