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令大人当官这么久,什么胡搅蛮缠的人没见过?
他一点都不慌,而是反问:“你们当这是什么?是在做买卖吗?还跟本官讨价还价!
100两的经济补偿很多吗?你们要不要去看一看,你们把人折磨成什么样子了?
张大夫刚从阎王爷手里把人暂时给抢回来,以后情况如何,现在还说不好。
即便按最好的结果来看,她和腹中的孩子都能保住性命,她以后也再不能生育!
一个女子,和离归家却再不能生育,这意味着什么?
不仅意味着她要经受无数的风言风语,还意味着她失去了几乎九成九再嫁的机会!
造成这一切的人是谁?正是你们柳家!让你们给100两的经济补偿,难道不应该吗?
享福?这样的福给你们去享,你们享不享啊?
要不要本官改判,把你们一家全都判到江家去,叫江家人对你们非打即骂四个月,只给你们留半口气在就行,也让你们享享福!”
说着,又扫了一眼柳家人:“江晓花腹中的孩子,难道不是你们柳家的种?
如果孩子顺利临盆,你们身为孩子的父亲和祖父祖母,难道不该尽责?50两,从孩子出生到长大,本官都给你们算少了!
同理,既然孩子是你们柳家的种,若不慎小产,你们难道不该给江晓花一笔银子调养身体?
要不是因为你们毒打她,刺激她,她怎么会变成今天这副模样儿?又怎么有可能小产?
更别提那100两的安葬费了!你们这是杀人,知道吗?
一旦她因你们的毒打丢了命,你们失去的只是100两银子,可江家失去的却是一个女儿!”
县令大人神情严肃,语气冰冷,字字句句铿锵有力,竟让柳家人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。
良久,才听到柳母嘟囔:“我们打江晓花就要赔钱,那他们打我们……”
“你们先打别人的女儿,打得连命都快没了,人家打你们一顿,不是应该的吗?”
县令大人都不等柳母嘟囔完,便来了一个灵魂发问。
柳母一噎,没吭声了。
柳父则道:“他们打了我们两回!”
“这四个月,你们打了江晓花多少回?还记得请吗?”
县令大人冷冷看向柳父,若眼神能杀人,柳父这回都尸骨无存了。
“他们第二次打你们,是为了什么?难道不是因为你们嘴贱,往人家江晓花身上泼脏水吗?
污蔑一个清清白白嫁到你们家的姑娘在外面找野男人,这种事,天底下有几个人能干得出来?”
“我们……”
柳父还想反驳。
可一开口,又不知该说什么。
这时,安禾道:“大人,事已至此,亲家也成了仇家,以后还是老死不相往来比较好。
今天,民妇替我家女儿和那未出世的外孙做个主!
既然柳家不承认江晓花腹中的孩子是柳家的种,不愿意尽抚养之责,不愿意出调养之钱,那就随他们吧!
出了县衙以后,不管江晓花是顺利产子,还是中途小产,都跟柳家无关!
抚养的责任,我们江家不需要柳家负!江晓花调养身体的诊金和药钱,也不需要他们给。
但是,除了和离书外,他们今日还得跟江晓花腹中的孩子签下断亲书!言明,日后不管发生任何事,都不能来攀扯江晓花腹中的孩子!”
县令大人一听这话,也明白了安禾的苦心。
于是,他没有劝安禾,而是看向柳家人,问:“你们怎么说?”
柳家人当然愿意了。
不用给50两的抚养金,也不用给20两调养身体的银钱,多好啊?
至于江晓花腹中的孩子,谁在意哟?
且不说柳大山已经有了一个女儿,即便没有那个女儿,凭柳大山的本事,想生多少个没有?
柳家人一直在经济补偿上据理力争,完全忘了他们还有牢狱。
只想着,把今天这事给解决完,以后让柳大山生一堆的儿女,气死江家人!
“好,那就依苦主这边所言。”
见柳家那边没有意见,县令大人重新宣判:“和离一事不变,判江晓花跟柳大山即日起和离。
和离书由官府出具,江晓花与柳大山各自签字画押,本官盖章。
另判,江晓花腹中的孩子与柳家断亲。断亲书由官府出具,江晓花代替腹中孩子签字画押,柳大山代表自己签字画押,本官盖章。”
说到这,县令大人稍微顿了顿,继续道:“100两的安葬费,依旧不变。
若江晓花因柳家人的毒打,最终丧命,柳家需给江家100两的安葬费。
鉴于柳家所有人都需要服刑,这100两,柳家需提前交到县衙,由县衙保管,保证随时能将安葬费给到江家人手中。
若江晓花没有因柳家人的毒打而丧命,这100两的安葬费柳家人便不用出。待柳家人出狱之日,县衙自会将100两银子退回。”
服刑。
出狱。
柳家人听到这,渐渐回过味儿了。
他们要服刑?
要蹲大牢?
然而,不等他们发疯,又听县令大人道:“由于方才柳家人先后两次污蔑江晓花,试图毁江晓花清白,对江晓花造成了新的伤害。
因此,柳家人给江晓花的经济补偿,从原本的100两,改判为200两。”
众人一听,惊讶不已。
柳家人刚想到自己要蹲大狱,结果听说赔偿从100两涨到了200两,瞬间又懵了,满脑子都是钱。
什么意思?
他们才刚省了50两的抚养金或20两的调养钱,结果转眼间,又多给了100两的经济赔偿?
这……
这不是亏大了吗?
柳家人面面相觑,正想抗议。
结果,县令大人又道:“柳大山母子污蔑女子清白,罪加一等。
现判,柳大山十年牢狱,柳大山的母亲七年牢狱,柳大山的父亲维持原判,三年牢狱。”
见柳家人满脸凶相,下一刻就要闹事,县令大人继续说:“本官宽容,已对你们大闹公堂之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若你们有谁对本官的判决不服,大可当众提出,本官会酌情改判。
就像柳大山母子罪加一等,多判几年牢狱一样,都好商量。
这大闹公堂,不敬朝廷命官,或用言语羞辱旁人,能多判三到十年。为给自己脱罪,胡乱攀咬,也能多判三至五年……”